1、搭设多层及高层建筑使用的脚手架,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;高度在50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
手架、悬挑式脚手架、门型脚手架、挂式脚手架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、吊篮脚手架等还应进行专门构造
设计与计算(承载力、强度、稳定性等计算)。
2、搭、拆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持证上岗。
3、搭设脚手架的材料、扣件及定型构配件,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。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,不
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。
4、脚手架结构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搭设。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和与建筑物进行拉
结,保持架体的允许垂直度及其整体稳定性;并按规定绑设防护栏杆、立网、兜网等防护设施,架板铺
设严密,不准有探头板及空隙板。
5、脚手架搭设应分段进行检查验收,确保符合质量安全要求,施工期间还应定期与不定期(特别是在
大风、雨雪后)组织进行检查,严格建立脚手架使用管理制度。
6、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要经专i ]检测部i ]检验,发给使用证才准使用。
7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提升设备和防坠落、防外倾及同步预警监控等安全装置,其型
钢构造的垂直支承主框架及水平支承框架必须采取焊接或螺栓连接,不得采用扣件与钢管连接。升降架
体时要统一指挥,加强巡视,严防挂撞、阻力、 冲击、架体倾斜晃动。如出现险情应立即停机排查。